(三)项目预算:18162元。
(四)采购方式:比选采购。
(五)采购人: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迈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
(六)项目实施地点:本公告指定地点。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(二)应当独立于采购人。
(三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,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(五)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(详见附件1)。
(一)要求:
1.供应商需承担运输、配送等商品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,价格确定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。
2.合同履行期限: 成交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商品制作,并将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(二)投标需提供材料:
1.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2.提供附件2、附件3相关材料(加盖公章)。
3.按商品目录提供报价清单及货品图片。
4.评分标准(附件4)中涉及的其他内容。
(一)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,逾期不予办理。
(二)递交文件时间及方式:递交纸质投标文件(一式三份密封)。
(三)递交纸质报名文件地点: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三楼行风办(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宗伯里一横路43号)联系人:胡先生 电话0898-65898024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