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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调整挂号费和诊查费合并收取的通知!

来源: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:2024-03-30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各位患者及家属:


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《关于调整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琼医保【2024】32号)文件,自2024年4月1日起,挂号费(国家编码110100001、收费价格1.3元/次)项目废除,与诊查费合并;诊查费收费标准调整为:



1


医师(国家编码110200001b)10元/次


2


主治医师(国家编码110200001a)16元/次


3


副主任医师(国家编码110200002d)19元/次


4


主任医师(国家编码110200002c)24元/次


5


省优专家(国家编码110200002b)52元/次


6


国优专家(国家编码110200002a)64元/次


7


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(国家编码110200002e)58元/次



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

2024年3月29日   





编辑:李婵

一审:李婵 二审:颜若 三审:张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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