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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先看病、后付费”诊疗服务新模式

来源: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:2017-02-27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关闭本页

琼山区妇幼保健院产科住院部

开展“先看病、后付费”诊疗服务新模式

      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符合”先看病、后付费”条件的患者在我院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时只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(或户口本)及医保证的原件、准生证,儿童请提交户口本或医保证明、监护人身份证与医院签定《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》,并将患者有效身份证(或户口本)复印件及医保证原件、准生证留在住院处作为抵押物保管,患者凭医保证复印件、住院卡和《协议书》入院治疗,无需交纳住院押金。
   有以下证件的患者符合”先看病、后付费”条件:
  (一)参加海南省、海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;
  (二)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;
  (三)参加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;
  (四)濒危、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。
  (五)产妇需备准生证
  (六)儿童请提交户口本或医保证明、监护人身份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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